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銀行,掏空,富邦,蔡明忠:蔣國樑爆料富邦金控蔡明忠內線交易

來源: 壹週刊 發表日期:

蔣國樑爆料富邦金控蔡明忠內線交易

前富邦金控投資長蔣國樑,在美國爆料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主導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內線交易,還指示副總馬寶琳安排他偷渡,台北地檢署已分案調查,但成果似乎有限。經過3個月的思考,蔣國樑表示只要檢方能同意他3個要求,就願意回台投案接受偵訊,讓案情水落石出。
從揭發蔡明忠涉嫌內線交易至今,已逾3個月,檢方只開了一次庭,就因無法與蔣國樑取得連繫,偵辦進度處於停滯狀態。蔡明忠一面放話,要蔣返台投案,一面提出誹謗告訴,企圖模糊焦點。蔣國樑經過深思,表示只要檢方答應他3個條件,就願意接受偵訊,必要時還可以回台,把手中證據交給檢方,讓案情真相大白。
蔣國樑表示,他遲遲不願返台,「主要原因在於一到台灣,馬上就會被關起來。」之前他接受蔡明忠指示,什麼都不說,結果被羈押了2個月,讓他身心嚴重受創,交保後差點自殺。他自認無罪,當初偷渡也是接受蔡明忠愛將的安排,沒理由回來協助辦案,又被送去蹲苦牢。更何況之前檢調發動搜索,蔡明忠都能事前得知,在看守所的歲月中,也經常有人代富邦傳話,要他挺下去,他感受到蔡明忠的勢力,幾乎是無所不在,如果返台再進看守所,只怕再也出不來。這是蔣國樑滯美未歸,也拒絕與檢方對話的主因。
蔣國樑原本打算在美國一直待到追訴期滿再返台,但自從他公開事實真相後,獲得不少朋友的鼓勵,讓他思考是否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幫助檢方將蔡明忠繩之以法。蔣國樑說,只要一、檢方能夠保證他的人身安全;二、讓他與蔡明忠處於平等的地位;三、保障相關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只要這3個條件能夠達成,他歡迎檢方到美國進行偵訊,必要時也可以返國投案。

檢方保障 才會有證人

由於蔣國樑隸屬的投資部門,屬於弟弟二董蔡明興督導,但他的爆料卻直指蔡明忠,對蔡明興隻字未提,因此台北商場有諸多揣測,認為蔣國樑刻意「咬」住蔡明忠,好與蔡明興談條件,甚至傳出弟弟想「奪權」,刻意安排蔣越洋爆料,好讓哥哥「中箭落馬」。
蔣國樑對此嗤之以鼻,「我一生清白,公開案情是為了回復名譽,不會誣陷他人。」他說,從頭到尾沒提蔡明興的原因是,「當時二董(蔡明興)在國外,所有的指令都是蔡明忠下的。」
甚至案發後與檢調的攻防,蔡明興從頭到尾沒跟他說過話,「都是蔡明忠吩咐我該怎麼做。」蔣國樑說,或許蔡家是刻意切割,避免全家人都被拖下水,「但事實就是這樣,我不可能去編出這麼驚人的故事。」他跟蔡明忠會面時,還有其他人在場,也因此他提醒檢方,要辦蔡明忠不能只靠他的供詞與提供的證據,有許多證人目前還在富邦任職,領蔡明忠的薪水,要怎麼提供保障,讓他們勇於說出真相,才是破案的關鍵所在。
蔣國樑受命扛罪涉案,公司立即停薪、強取他的手機,最狠的是,父母過世,富邦竟以他是通緝犯為由,拒付保險金。
一提及才在去年11月接連過世的高齡父母,蔣國樑隨即低頭掉淚,以往事業有成,他是個讓父母驕傲的好兒子,到頭來因富邦,在二老臨終前無法隨侍在側,奔喪成了奢求,不孝二字烙印心中,那痛難用言語形容。
擦乾淚水,蔣國樑沉默良久,吐出的第一句話,帶著哽咽:「我本來執意要回去的。」雖然有6個兄弟姊妹,但除了出嫁的小妹,僅他一人是在台灣工作,潛逃前,年邁父母由他奉養,彼此有著比其他人更深的連結,為了二老,他寧可回台面對莫須有的指控。後經一位摯友力阻:「蔣伯伯、蔣媽媽相信你,不會希望你回去,你要挺住。」好友1天之內往返台、美,就為了勸他別衝動。最終,他僅能透過Skype送別二老。
↑2008年蔣國樑背著這個黑背包潛逃美國。

富邦拒付 父母保險金

然而,更令蔣國樑憤恨難平的,是富邦人壽居然聲稱因他是通緝犯,拒付保險金。蔣國樑怒指,蔡明忠吃人夠夠,毫無一個大企業家應有的寬闊胸襟與氣度,只剩下精明能幹。「國泰、新光都賠給我們了,富邦憑哪一點擋?我們只要文件齊備,富邦就該給,就算最後要被沒收充公,也是我們蔣家的事,與富邦何干?」
「蔡明忠機關算盡,就是不願落人口實。」蔣國樑說,妹妹忍無可忍對富邦派來的人發飆,對方才不得不吐出其他兄弟姊妹的理賠,但仍扣住他的部分。
蔡明忠曾透過第三者,請蔣國樑體諒他的苦衷,遭4個字回絕,「絕不體諒!」其實蔣國樑會有此反應,全是被蔡明忠一點一滴逼出來的。
「你們不會相信,2008年3月我接受逃亡安排,前腳一離開,當月富邦就迫不及待地停薪,還到我家要求我女兒交出我的私人手機。」蔣國樑說,他4月下旬才被通緝,蔡明忠若聲稱不知他跑了,怎敢不付3月的薪水?
大女兒沒錢繳3萬元房貸利息,讓蔣國樑嚇一跳,在那個當頭,連檢調都不知他行蹤,自己仍是富邦的顧問,縱使填了離職書,但未寫日期,至少3月的薪水也會有啊!這表示蔡明忠清楚他走了,底下人遂自行幫他填了離職日期,以停薪撇責。
只是當初為何預填離職書?他說,何止是離職書,為了讓富邦、讓蔡家的傷害減到最低,案發後,公司要求他簽署道德條款、自律條約,這類對他個人極不利的文件,他也咬牙簽了。

法界人士:讓蔣轉汙點證人供出主謀

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說,蔡明忠被爆料疑似內線交易案、以及蔡明忠控告蔣國樑誹謗案,承辦檢察官都仍在積極偵辦中,目前兩案都仍是「他字案」,都尚未偵結。
法界人士說,蔣國樑有綠卡,依據台美司法互助協議,台灣檢察官無法親自赴美訊問蔣,取得蔣證詞偵辦,亦無法將蔣帶回台灣。因此只有蔣主動返國說明,案件才會有後續發展。
當年通緝犯陳由豪曾在總統大選前,一度在美國召開記者會爆料他曾赴總統官邸,致贈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政治獻金,但陳由豪爆料後迄今未返台,當年他爆料的內容也是石沉大海,直至多年後,特偵組因扁家海外洗錢至瑞士被凍結,才循線查出扁案。
要蔣返台說明案情,一定要有足夠的誘因,法界建議檢方可以讓他轉為「汙點證人」,蔣涉及證交法中的內線交易罪而逃亡海外,而證交法就有相關減刑規定,證交法171條規定,若涉案人能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依法可以減輕其刑,甚至於若能供出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是可以免除其刑,獲得緩刑宣告。除非蔣真的要揹著通緝犯的名號,度過下半輩子,否則他應該要接受汙點證人的條件,勇敢返台將當年的弊案內情,一次說清楚講明白,把真正的涉案人繩之以法。

016-08-16  11:1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天聲請沒收前富邦金控投資長蔣國樑及其妻子不法所得5646萬餘元;蔣國樑為涉及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內線交易案曾向周刊爆料,控訴是替東家蔡明忠揹黑鍋,為此反被蔡明忠提告誹謗纏訟中。
  •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面對媒體時強調,蔣國樑說的完全不是事實。(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面對媒體時強調,蔣國樑說的完全不是事實。(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台北地檢署今針對涉及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內線交易案,遭通緝的前富邦金控投資長蔣國樑及其妻子,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5646萬餘元;為反擊與自清涉入內線交易案,蔣國樑先前曾兩度透過周刊爆料,指當年他擔任富邦金投資長時,捲入渣打銀併購竹商銀內線交易案,事後蔡明忠手下馬寶琳安排他出境,害他變成通緝犯,不滿蔡明忠對他不聞不問,才揭露內幕。
蔡明忠不滿蔣國樑隔海亂放話,前年4月30日曾以告訴人身分到北檢出庭,庭後並指出「蔣國樑向周刊對我做不實指控,為維護我的權益,對蔣國樑提出誹謗告訴,蔣國樑所說的並非事實,我將盡一切努力奮戰,如果蔣國樑有任何冤屈,應儘速返國面對司法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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